房产纠纷律师解析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九条 按份共有人发生变化其他按份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2-23 16:23) 点击:16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海耀物权法咨询热线 赵律师 18217088698】 (2015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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