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派出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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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0-11-27 10:53) 点击:1059 |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派出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的公告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参加诉讼活动,及时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完善人民法庭功能,我院决定自2010年7月21日起,在本院右安门、花乡、方庄、王佐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审查受理本法庭管辖的民事案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不动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上述地点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内的,由各立案点按以下原则分别受理: 1、院本部立案大厅审查受理刑事审判庭、未成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卢沟桥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及执行案件。 2、右安门、花乡、方庄、王佐四个立案点分别审查受理本法庭负责审理的案件,以及对本法庭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 右安门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南苑乡部分地区(南苑村、槐房村、新宫村、西铁营村、右安门村、花园村、马家堡村、时村、大红门村、东罗园村、果园村)、右安门街道、西罗园街道、大红门街道、南苑街道、东高地街道、马家堡街道、和义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花乡人民法庭管辖范围:花乡、新村街道、丰台镇街道铁路桥以南地区的普通民事案件。 方庄人民法庭管辖范围:方庄地区、东铁匠营街道、南苑乡部分地区(石榴庄村、成寿寺村、东铁营村、分钟寺村)的普通民事案件。 王佐人民法庭管辖范围:长辛店镇、王佐镇、长辛店街道、云岗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二、各立案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立案点 地 邮编 电话 公交车 院本部 立案大厅 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9号 100071 83827544 958,998,604,323,特7,937,971,973,458七里庄站 736,运通115,996,340,480,351,310岔路口站 右安门法庭 立案点 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二里18楼 100069 83827924 626,19,414,72,48,458 翠林小区站 花乡法庭 立案点 丰台区四合庄甲1号(南四环花乡桥东北角) 100070 63721309 657,736,740,996 特3,特9,运通115 花乡桥站 方庄法庭 立案点 丰台区方城园一区2号楼一层南侧 100078 83827915 800,741,122,684,750,特3,511,12,51 左安门外站 王佐法庭 立案点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路 100074 83319520 321, 983,458,917 南宫东站 1、院本部立案大厅的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2、四个派出人民法庭立案点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