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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志律师,(执业证号:19020910119485)是刑事、合同、侵权纠纷专职辩护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律师。
张立志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分析能力、敏锐的判断及应变能力,出庭经验丰富,庭辩风格独树,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在全国各地承办的案件均获得较为理想的效果,能敏锐的扑捉到案件的关键信息,寻找突破口,从业期间以其精湛的法务水平、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务支持范围: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

执业理念:用法律之剑,匡扶社会之正义;用律师之笔,实现法治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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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化肥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4号)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12-03 14:24)    点击:35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化肥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4号)

  海关总署: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 76号),自2002年1月1日起,对进口钾肥、复合肥,凭有关登记证明或关税配额证明,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序号 税号   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名称

  1   28342110 硝酸钾

  2   31042090 氯化钾

  3   31043000 硫酸钾

  4   3105200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肥效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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