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陈春丽
陈春丽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4601199310794472
  • 资格证号:
  • 地区:海南-海口
  • 手机:13907551010
网站公告

李武平,1963年月出生,四川南充市人,中共党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海南省侨联法顾委律师团成员、中共海口市直管律师事务所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首届中国热带国际休闲文化节首席法律顾问;执业近20年,执业证号:14601199310794472;业务手机:13907551010;荣誉:2002年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称号。2009年被海南省律师公证协会党委评为“2008-2009年度优先共产党”称号。2009年被海口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经历:1988年—1992年,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企业法律顾问。1992年—1994年,重庆宏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4年至今,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主任。重大影响成功案例:2006年,成功承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批示的“海南临高县李应强等90户农场职工诉国营红华农场橡胶园财产权属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收益。2003年,成功办理中共海南省政法委书记钟文同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光琼副院长批示的上海第八建筑公司海南公司诉海南汇宇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律师提出的“优先受偿权”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70余万元。2000年,成功承办中央领导罗干、周永康、彭佩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等批示的“刘艳华故意杀人案件”,防卫过当的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解救了少女阿华,并端出以唐细蛾为首的引诱强迫卖淫团伙,中央电视台、海南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羊城晚报》数十家媒体作了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业务特长:李武平律师执业近20年,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勇于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并取得成功,有在中央大型国有企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在房屋拆迁、土地纠纷、海商海事、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债权债务方面积累了个人的办案心得,近几年,李律师率领专业团队专注于大标的额案件执行、破产解散、婚姻家庭、房地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涉外业务等领域,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文化理念:真诚。执业理念:认真、负责、规范、精准。邮箱:ZK.Lawyer@163.com李武平的博客:liwuping.blog.tianya.cn(天涯社区博客)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标题 我有一面墙面是出租的,当时再续签合同时有口头协议说如果商场不涨租那我也不涨,如果商场涨租我们也跟着涨
详细内容 我有一面墙面是出租的,当时再续签合同时有口头协议说如果商场不涨租那我也不涨,如果商场涨租我们也跟着涨但是没有在合同里面体现,现在商场涨租了。跟承租方协商涨租,对方不同意,请问我可以撤回合同不租吗?而且我的墙面明显比同商场的价格低
地区 海南-海口
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询问人 jiezi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陈春丽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