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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斌
张建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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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20101307250204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手机:1538313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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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学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9-15 06:04)     点击:281

   误学费损失法律虽无直接的明文规定,但如果受害者学生确因交通事故致伤治疗,对其学业造成了实际影响和损失,且实际发生,故对误学费可予以适当考虑。

   ②原告提出的补课费用,因补课老师出庭作证证实,加原告的伤残情况及医嘱,可以认定这一事实的存在。原告因伤不能正常就学,雇请老师补课,额外增加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符合情理和法理。但究竟应补多少节课、补多少时间,有偿补课具体的收费标准,都没有明确的依据,为此,法院酌定支持约一半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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