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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斌
张建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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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20101307250204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手机:1538313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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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3-09-14 06:53)     点击:228

  《人身损害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民通意见》1988-1-26

   144.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让肇事方垫付医药费。或把住院的票据和相关费用的票据都保存好。出院之后找肇事方索赔。治疗终结后做鉴定。

  ·实际中基本是受害方先治再索赔,除非肇事方想从轻或免除刑罚可能主动治疗。

  ·了解肇事方的情况(可以找交警,他们手里有驾驶证、行车证):

对方车辆的保单、对方身份信息、工作地址、电话,看是否需要保全车辆。

  ·在伤者得到救治后,伤者或伤者家属首先要向交警询问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保险,如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有最好在交警处复印一份,如果没有保险,要求交警扣押肇事车辆,确保以后损失赔偿得到一定保障。

  ·在交警队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下。

  ②现在保险公司都说是按医保的标准保,说是有的药不能报销。但是如果真的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观点的。若诉讼则基本能报。除非保险合同里面有明确约定,而且向你明确提示过。

  ·不过,费用太少,就不要诉讼了.

  ③受害方可做个二次手术费用的鉴定,要求肇事者一次性赔偿。肇事者(保留发票等)再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若是需要二次治疗的,且数能确定的可以一次性主张。

  ④没事住院,是他自己扩大损失,与肇事者无关。

  ⑤第二次起诉时间法律并没有限制的。因为二次手术治疗不会知道什么时间发生。?

  根据诉讼时效中断,应自第一次起诉之日起一年内。

 

  ①、、受害者事后要求继续赔偿,要看医生证明。要证明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

  ·医院病历、检查结果、疾病诊断证明等都可以,如果不认可,对方还得通过鉴定机构鉴定。

  ②、、医疗费若是肇事者先行赔付给对方,然后去保险公司理赔的话,非医保是不给报销的。

  ③、、医费清单能看得出来,用药是否合理。

关于费用的合理性,特别要注意证据的两个一致性,即收费收据的项目和处方的一致性(开支与治疗方案)以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的一致性(病情与诊断方案,如不能是轻病重看)。

  ·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病例用药能体现出来。

  ④、、转院必须经过治疗机构的批准,私自转院治疗的费用原则上不能赔偿。

  ⑤、、被告提出疑义的方法,主要是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推断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被告如对医疗费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就医疗费的“合理性”进行鉴定,以避免不必要的赔偿。即申请医药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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