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鉴定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3-09-14 06:49) 点击:243 |
2003-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①第二十条 误工费…… ②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 ③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
①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②三期是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 ③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有了法医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 ①、、在医生开的休息期间上班儿,误工费不按医生开的证明算,按实际发生的损失算(指有固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