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3-06 09:18) 点击:741 |
很多劳动者在就业时,时常遇到对你不公平的劳动合同,而在老板面前,你是没有任何选择权的,想工作就签,不想做就走人,这都是大都数用工单位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可以忍气吞声,但一定要有办法对付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跟用人单位签订该合同,但你必须先审查该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合同的某些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你这时可以跟他签订,等你不想做了,辞职,再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一份薪水。有很多人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劳动合同违法了还跟他签?原因就是:往往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所订立的合同有很多因违法了而无效,不管该条款对你再怎么不公平,对你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因为该条款对你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但提醒大家,因各个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合同不同,在审查合同时要区别对待,仔细审查合同的条款。如果有不懂之处,可以咨询律师! 很多劳动者在做事时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期满后,人们往往会觉得各走各的,互不相干。但这正是劳动者利益流失的根本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的合同期满后,除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外,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 现在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往往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用人单位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劳动者根本没有谈判的机会,即使有,谈及的都不是重点、核心的问题。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中,经常出现,也是最容易不被劳动者重视的条款就是工作时间问题,比如某公司规定每位员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有特别多的人对该条没有任何异议,反而可能会高兴,因为每周还有一天休息。可别忘了,劳动法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间是不得超过44小时的!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时,共计48小时,有4小时公司是要给您算加班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