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律师讲如何解决拖欠工程尾款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9-11-25 10:46) 点击:456 |
拖欠工程尾款是目前建筑工程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沈阳工程律师处理工程案件较多的一类。 沈阳工程律师表示,一些建筑工程诉讼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的现象,因此这些都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还有就是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同本身的无效,但是即使存在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或者工程质量合格,还是可以参照施工合同取得工程价款。 合同的相对行问题,由于目前挂靠、借用资质以及转包情况较多,如果你们要提出工程款请求,必须和业主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或者有有效的授权委托,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付款。 工程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环节,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争议焦点。沈阳工程律师介绍,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有三种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多使用的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如果是这类合同,就存在工程结算数额特别是工程洽商变更确定的问题,如果双方对于工程结算已经有文件则按照该文件执行,如果存在争议则可申请司法鉴定,按照鉴定结果给付款项。
开发商业主违约导致的违约责任问题,如果双方合同对此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对于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工程款拖欠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工程欠款诉讼难度较大,一方面要照顾取得工程时的合作关系防止对今后承揽工程不利,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争就争,通过律师函、诉讼向对方施加压力,加大问题解决力度,防止出现久拖不决的不利局面。 建筑工程部是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部门之一,由多名专业建筑工程领域的律师组成,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欠款、工程合同、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监理、总分包、采购、造价咨询各类合同制定、审查、谈判;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及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建筑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设工程履行、代建、结算、索赔、质量、造价争议解决;建设工程保修及质量保证等。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市府恒隆广场23层,拥有百名专业律师,办公面积超过3200平米,目前共有员工200名,其中执业律师100余名。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律师预约电话4001091349,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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