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销售企业常见用工风险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6-02-16 03:42) 点击:336 |
油品销售企业常见用工风险 油品销售企业作为窗口服务行业,用工数量密集、人员流动频率高,尤其是基层加油站劳动用工欠缺严谨有效的管理规范。单一、粗放式的用工管理模式不仅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而且用工单位还承担着很大的用工风险。朱军律师根据多年积累的代理油品销售企业劳动纠纷案件经验,针对油品销售企业存在的主要用工风险提示如下: 一、规章制度存在缺陷 1、缺乏完备的规章制度,部分制度规定的内容太抽象、不具体,处分员工时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不能细化加油站经理、计量员、安全员、核算员、加油员、财务人员、便利店员工等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对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依据有效、证据充分,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届时不仅劳动合同没解除成,还可能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3、建议公司在规章制度中对哪些属于严重违反的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情形,最好分梯度来处理,比如第一次违反,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第二次违反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第三此违反即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二、欠缺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的风险 企业不注重日常管理中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没有建立完善的员工入职、培训、休假、考核、违纪处理、离职等信息登记与档案管理等制度,导致企业极易忽视对员工违纪记录材料的收集、保留,在日后解除劳动合同时欠缺有力证据。建议企业落实培训档案归档责任主体;详实培训档案内容,如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各种表单,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卡等资料。 三、加班费管理风险 企业没有严格区分加班和值班,也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把值班变成加班,主张巨额加班费。油品销售企业大部分加油站实行24小时营业,只有少部分加油站实行12-16小时营业。企业应加强工时管理,充分利用春节等长假期安排调休(加班及年休假),在职工请事假时安排调休;也可对部分一线职工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者合理安排加油站排班模式,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标准。另外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考勤及工资发放、签收制度,明确规定加班的审批程序,防止职工在离职时随意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的请求。 四、年休假管理风险 企业在员工离职时未能做好未休年假的处理。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休年假是否休完却是企业人力资源必须审查的项目之一,如发现尚有未休年假,应及时和离职员工的主管领导沟通,在确认没有其他阻碍事项及风险后,告知员工以其休完剩余年休假的日期作为正式离职日期,公司将结算工资至该年休假休完之日。合理安排员工离职日期,并要求其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这样可以使公司既不用支付3倍工资,交接清单也可作为企业已经安排年休假的证明。对于员工离职时还没有超过时效的未休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的时效为一年),建议企业先让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再休年休假,最后办理离职。如果员工要求马上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员工出具书面不休年休假申请,避免争议。 五、合同解除管理风险 在油品销售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经常会面临淘汰不合格员工的问题,去劣才能存优。而用工法制化时代的来临,使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再也不能简单的率性而为。尤其是在处理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争议频发,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主张企业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项目时,企业往往因为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处理程序的不合法、欠缺公示等问题陷入被动,在劳动仲裁或诉讼频频败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解除三种。在规章制度中详实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和程序等事项显得尤为重要。企业依据规章制度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时,应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的程序合法,且已向员工进行了有效公示。企业须提高自己的证据意识,注意归档工作,保存证据。 我国劳动立法趋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企业利益的维护更加依赖于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只有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才能不断提高企业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劳资双方共同和谐发展,使企业走的更远,做的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