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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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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12007103754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3073781351
网站公告

朱军律师团队: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被郑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郑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朱军律师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为重点,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朱军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在油品销售企业设立、运营、证照、房产、土地、加油站收购、加油站租赁,加油站劳动用工等领域具有富有竞争力的10年油品销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服务机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2、兰考中大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3、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4、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5、河南航天豫南基地;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销售分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销售分公司;

14、河南中油联合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先帅之星酒店四楼

邮箱:13073781351@163.com

电话:13073781351   0371-65727333   65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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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律师代理闫希盘与郑州某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7-12 09:20)     点击:432

 朱军律师代理闫希盘与郑州某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

 

    近日,郑州朱军律师代理闫希盘与郑州某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在朱军律师的调解下,成功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

闫希盘于201174日应聘到郑州某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工作,被安排到从事联动线普工工作岗位。在职期间被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拒绝为其建立社保帐户及缴纳社保费用。201194日因其纸品印刷有限公司安全保障措施不力致使闫希盘在工作岗位上因轧本机压住左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导致闫希盘左手食指、中指骨折及神经受损。其纸品印刷有限公司假冒职工闫秀婷的名义给闫希盘办理住院手续,且对其工伤事故至今未向劳动部门报告,导致闫希盘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

朱军律师接受闫希盘的委托后,详细地了解了案件情况,立即与其上班的某纸品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系,除对闫希盘劳动关系和工伤纠纷进行交涉外,并对其公司违法招聘劳动者200多人,严重违反劳动用工的事实和法理依据与其进行了严肃的交谈,对方意识到,如果不对此事儿妥善处理,不但会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非法用工责任。经过一翻交涉和努力,对方答应了闫希盘的要求,且与其就劳动关系和工伤纠纷一事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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