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工伤单位拒赔被仲裁要求14万多元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1-06 09:43) 点击:369 |
职工出工伤单位拒赔被仲裁要求14万多元 近日,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军律师代理职工樊桂英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了樊桂英的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事项分别为:1、裁决樊桂英与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医疗费38995.13元;3、被申请人支付伤残补助金15993.45元;4、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3694元;5、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388元;6、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1000元;7、支付护理费2458.95元;8、支付鉴定费600元;9、支付拖欠15993.45元上述8项共计146122.98元。 2009年9月1日樊桂英与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将樊桂英派往河南省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2010年12月31日上午7:30分左右,在上班途中,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樊桂英腰2椎体骨折并神经损伤,后樊桂英分别在河南省职工医院和郑州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2011年3月3日经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樊桂英所受伤害为工伤,2012年10月10日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玖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