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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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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12007103754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3073781351
网站公告

朱军律师团队: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被郑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郑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朱军律师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为重点,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朱军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在油品销售企业设立、运营、证照、房产、土地、加油站收购、加油站租赁,加油站劳动用工等领域具有富有竞争力的10年油品销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服务机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2、兰考中大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3、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4、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5、河南航天豫南基地;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销售分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销售分公司;

14、河南中油联合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先帅之星酒店四楼

邮箱:13073781351@163.com

电话:13073781351   0371-65727333   65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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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黑公司违法用工被裁赔偿并补缴社保费用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13 06:55)     点击:325

小二黑公司违法用工被裁赔偿并补缴社保费用

 

【国银简讯】201239日,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朱军律师代理的金胜与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有了结论,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新劳人仲案字(2011)第193号裁决书裁定:裁决书生效5日内,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096元,支付工资10193.20元,为金胜补缴20103月至201111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基本案情:金胜于20103月应聘到被申请人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被安排北京办事处从事销售工作。申请人多次要求单位为自己建立社保账户和医保账户,但被申请人一直以申请人的工作地点在北京为由拖延办理。特别是在申请人在20117月份找单位负责人要求补缴各项社保费用后,被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20118月至201111月份的工资。

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多次与被申请人交涉,但被申请人拒不改正其违法行为。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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