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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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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12007103754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3073781351
网站公告

朱军律师团队: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被郑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郑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朱军律师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为重点,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朱军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在油品销售企业设立、运营、证照、房产、土地、加油站收购、加油站租赁,加油站劳动用工等领域具有富有竞争力的10年油品销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服务机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2、兰考中大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3、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4、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5、河南航天豫南基地;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销售分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销售分公司;

14、河南中油联合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先帅之星酒店四楼

邮箱:13073781351@163.com

电话:13073781351   0371-65727333   65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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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朱军代理宋某交通事故赔偿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8-06 11:46)     点击:678

郑州律师朱军代理宋某交通事故赔偿案<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16月,郑驾驶一辆豫GUF159小型客车沿孔牛公路超速驶时,撞到了横穿马路的宋某,宋某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经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由于郑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当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17月,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接到宋某的父母的电话后当即前往滑县,了解了详细案情后,接受了宋某父母的委托作为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经过计算宋某父母共计能得到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约40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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