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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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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12007103754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3073781351
网站公告

朱军律师团队: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被郑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郑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朱军律师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为重点,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朱军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在油品销售企业设立、运营、证照、房产、土地、加油站收购、加油站租赁,加油站劳动用工等领域具有富有竞争力的10年油品销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服务机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2、兰考中大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3、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4、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5、河南航天豫南基地;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销售分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销售分公司;

14、河南中油联合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先帅之星酒店四楼

邮箱:13073781351@163.com

电话:13073781351   0371-65727333   65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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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常某不当得利纠纷调解结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5-11 11:42)     点击:375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常某不当得利纠纷调解结案

 

就业难一直是父母头疼的问题,于是帮人找工作就有了市场。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经过法院调解,及双方代理人的努力,被告同意返还原告大部分劳务费。

2010年8月份,孙某一直为自己的儿子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苦恼,此时经人介绍认识了常某,常某自称有能力在一个月内给孙某的儿子解决享受财政工资的工作,但是需要活动费10万元。孙某由于急于为儿子找工作,再加上介绍人是自己认识的一个熟人,就相信了常某,次日通过银行汇给常某10万元。但是一个月后,孙某迟迟得不到常某的答复,打电话常某也不接电话,此时孙某感觉到事情不对,于是多次从外地来到郑州找常某,但是常某都避而不见.

无奈孙某找到了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朱军、郭焕永律师,经过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最终在金水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被告退还了孙某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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