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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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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12007103754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3073781351
网站公告

朱军律师团队: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被郑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度郑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朱军律师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为重点,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产品情况、市场情况的基础上,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朱军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在油品销售企业设立、运营、证照、房产、土地、加油站收购、加油站租赁,加油站劳动用工等领域具有富有竞争力的10年油品销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服务机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2、兰考中大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3、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4、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5、河南航天豫南基地;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销售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销售分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销售分公司;

14、河南中油联合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先帅之星酒店四楼

邮箱:13073781351@163.com

电话:13073781351   0371-65727333   65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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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赵某某与张某离婚案成功达成庭下和解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5-11 11:36)     点击:384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赵某某与张某离婚案成功达成庭下和解

  2011年1月,在郑州律师朱军代理的赵某某与张某离婚案,经过朱军律师的努力,当事人双方经过充分沟通,最终达成庭下和解。

  赵某某与张某于2006年结婚,并育有一女,现年2岁,在双方婚后的生活中张某经常怀疑赵某某与他人有不正当来往,并用各种方式调查赵某某的行踪,对原告的工作及生活造成恶劣影响,致使赵某某长期处于极大的精神压力下。赵某某无奈提出离婚后,张某又以自杀相要挟,使赵某某对生活一度绝望。郑州律师朱军接受赵某某委托后,先去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然后在庭下积极与促成双方平静下来协商,最终双方就离婚一事达成和解,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朱军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郑州离婚网(http://www.zzlihun.com/)----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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