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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1-05 16:35)    点击:251

无过错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吗?

  一般诉讼离婚中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提起,即在离婚诉讼之外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二是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法院合并审理。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则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明放弃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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