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年龄比较大了.他们想对自己的身后事情做出自己的安排.现在主要涉及到的是他们所居住的一套公租房问题.因为承租房不能做为遗产继承,我们兄弟姐妹3人.但是户籍本上有长子一家三口.还有次女的女儿和孩子.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独立住房.从来没有与我父母居住过,属于所说的空挂户.在有就是父母这套房子面临着拆迁.现在父母的意见是想把拆迁后所获的补偿.分配给我们三个子女和他们的长孙(长孙是我哥哥离婚后留下的孩子,从小是我父母带大.现在已经成人结婚生子,在北京),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遭遇拆迁.获的的补偿父母分配.如果父母百年后再拆迁.那麻烦事情就多了.所以请律师指点一下.父母怎么样立的遗嘱能受法律保护.而且不受户籍上的人员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