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离婚律师成功案例解析:签了离婚协议后,房子就归我了吗?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4-04-23 16:28) 点击:44 |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 【特别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欢迎电话咨询18024521775。
郑思琪律师解答: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双方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婚内财产归谁所有。在不侵害家庭以内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约定了婚内房产属于一方的,不管有无办理过户登记,该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举例: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张某与李某在婚内签订过《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婚内夫妻共同房产归张某所有。但由于房产存在贷款,故双方并没有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上述房产还一直登记在李某名下。后因李某去世,张某1、张某2与张某因上述房产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认为按照《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李某遗产范围。而张某1、张某2 则认为,该房屋属于李某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虽然该分居协议将房屋分给张某某,但因房屋产权登记并未变更,该房屋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二审法院经审理,改判涉案房屋归张某某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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