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郑思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广州荔湾区工厂收钱不发货 退钱咨询律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4-04-07 15:59)    点击:9

付款后,因卖家仓库失火导致无法交货,可以要求退钱吗?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州市中心货款纠纷律师事务所 不发货咨询律师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 特别擅长领域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拖欠合同货款等诉讼案件。

欢迎电话咨询180-2452-1775

 

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付款后,卖家不发货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款并另行支付利息。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张先生向王先生支付48万元的货款,但王先生收货后因仓库失火原因无法及时交货。张先生认为卖家仓库失火导致无法交货,卖家构成违约,应当退回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但王先生认为,张先生已经付款,仓库失火的货物是张先生所有,不应该退回货款。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张先生付款后7日内提货,仓库失火时货物尚未交付,根据《民法典》第第六百零四条规定,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故认定王先生违约,判决王先生向张先生退回货款4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8万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郑思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郑思琪律师,郑思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郑思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2452177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郑思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郑思琪律师主页,您是第393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