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后,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4-03-07 16:09) 点击:21 |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州海珠区离婚后财产分割找专业婚姻财产律师 发现新证据咨询律师 专业的婚姻家事团队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继承财产分割案件、处理过大量离婚诉讼案件(非诉和解-诉前和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官司、离婚子女抚养权案件、返还结婚彩礼礼金案件) 、夫妻间房产纠纷、夫妻间借款纠纷案件、夫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遗产继承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恋人情人之间财产纠纷等。欢迎咨询,咨询电话:18024521775。 郑思琪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存在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比如我们之前代理过的一个案件,委托人王女士与前夫在2011年通过诉讼离婚,2020年8月份,王女士发现婚姻存续期间的修建的宅基地正在征收拆迁中,其前夫刘某已经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补偿款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委托我们代理王女士起诉分割共同财产。最终,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判决刘某向王女士返还50%的拆迁补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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