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律师 不当得利纠纷咨询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2-09 15:59) 点击:11 |
未成年将家中财产赠送他人,可以撤销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刘女士的儿子将家中31斤金条变卖565万,购买了兰博基尼豪车和各类奢侈品,还十分豪气得给帮忙变卖黄金的朋友吕某赠送了21万。刘女士报警后,吕某只返还了5万元,对于剩余的16万元拒不返还。刘女士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吕某协助小张变卖金条,获得的21万元费用,虽是小张自愿给付。但这笔钱并不是通过他合法劳动获取的报酬,损害了刘女士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按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需要返还。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赠与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不当得利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