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民事赔偿专业律师 狗咬人案件打官司咨询律师 侵权赔偿官司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2-09 15:58) 点击:7 |
在小区遛狗,邻居自己逗狗被咬,反过来要求我赔偿合理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家养猫狗伤人的,饲养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咬伤的人存在故意过错的,饲养人无需赔偿。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广州张先生养了一只博美犬,每天都在小区遛狗,狗狗跟小孩都十分熟悉,并未出现过狗伤人的事件。直到2022年12月某晚,小狗在跟小区孩子玩耍过程中,将5岁的明明咬伤。事后明明家长报警,经民警调取监控核实,联系上小狗主人张先生。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明明父母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最终,经法院审查认为,张先生作为涉案小狗的饲养和管理人,未对小狗采取栓狗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导致明明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根据监控视频,明明在与狗玩耍期间,存在故意踢狗、追狗的行为。明明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在不清楚小狗是否存在攻击性的情况下,放任明明跟狗接触、玩耍,导致明明受伤,明明的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可以酌情减轻张先生的责任。最后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费用。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各类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比如人格权侵权、交通事故侵权、健康权侵权等纠纷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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