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可以立什么案件?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2-01 18:22) 点击:1 |
劳动仲裁可以立什么案件?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 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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