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仲裁案件 优秀著作权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1-25 21:30) 点击:48 |
一、 在职期间创造的作品,著作权归公司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员工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一般由作者本人享有,单位只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的权利。但除特殊情况外,比如: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公司享有的职务作品。特别注意,如果公司跟员工签署了相关协议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的,按照双方约定履行。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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