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郑思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广州离婚专业律师 离婚分割财产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1-13 14:38)    点击:7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会判给谁?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离婚时法院一般先遵从当事人意愿,如果当事人都要房子,或者都不想要房子的所有权的话,法院一般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方,然后判决得到房子的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一般房产价值金额款项。比如,张先生跟林女士想要离婚,婚内有一套全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林女士名下。法院一般就会问双方想要怎么处理房产,假如张先生跟林女士都想要房子的话,法院一般会优先将房产判决归林女士,然后由林女士向张先生支付房价差额。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郑思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郑思琪律师,郑思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郑思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2452177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郑思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郑思琪律师主页,您是第572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