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郑思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律师 专打离婚官司律师 线上起诉离婚案件律师 不用回老家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1-13 14:38)    点击:4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比如股票收益、证券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郑思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郑思琪律师,郑思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郑思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2452177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郑思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郑思琪律师主页,您是第455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