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劳动竞业协议限制 公司连带赔偿咨询 广州公司常年顾问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9-19 16:54) 点击:910 |
广州公司招用的员工与前公司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在这个案件中,张某与广州越秀区A医院签订了《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双方约定张某完成研究生学业后,为A医院服务10年。服务期不满前离职的,张某需要按照约定返还A医院的培养支出,且张某离职后不得再在广州市医院就职,违约需要向A医院支付培养支出双倍的违约金。张某攻读完成研究生学位后,为了谋求更好的前锦,接受了广州市天河区某私立医院的橄榄枝。 A医院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与该私立医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某私立医院没有尽到审查义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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