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 工伤赔偿责任咨询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9-19 16:53) 点击:801 |
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的,发生工伤后社保不赔怎么办?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员工冒用他人申请证的,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会以借用身份证入职,实际购买社保的人与享受社保待遇的人不符合的原因驳回工伤赔偿申请。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社保不予赔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公司招聘时不存在过错的话,法院会判决由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所以,对于公司来说,招聘时务必要仔细审查员工身份信息。而作为员工,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要冒用、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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