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专做劳动纠纷律师 员工冒用身份证 公司辞退赔偿咨询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9-19 16:42) 点击:10 |
员工借他人身份证入职后因公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广东的司法判例,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并购买社保的,如果发生工伤后,社保部门不会赔付工伤保险金。但是可以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法院会根据公司过错的大小,酌情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比如以下这个案件,李某借用堂妹的身份证入职广州白云区XX公司后,在一天下班途中出车祸身亡。经申请,广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因李某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的,社保部门拒绝进行工伤赔偿。李某家属遂起诉要求xx公司支付未获赔偿的工伤保险待遇。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未严格核查李某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直接以其冒用身份办理工伤保险,双方均存在过错,判决xx公司承担40%的责任。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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