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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擅长父母子女间房产赠与合同纠纷的律师 白云区专打房地产官司律师团队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8-25 15:54)    点击:25

广州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司法实践,既然买房时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若无证据证明是赠与夫妻两人的,就视为对儿子一个人的赠与,是儿子的个人财产。比如下列这个案件,结婚后,公婆出资给夫妻买房,但只登记在儿子的名下的,离婚时,妻子要求将这套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认定为个人财产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本案中,按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以朱儿名义购于朱儿、郑儿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产权登记在朱儿一人名下,但购房资金来源于朱父、姚母出资购买的位于广州市××房的售房所得(包括房产增值部分),依法应视为作为父母的朱父、姚母对作为儿子的朱儿一人的赠与,涉案房屋属朱儿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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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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