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专门处理保险索赔律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8-25 15:39) 点击:11 |
事故双方约定互不追责,还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律师解答:不可以。如果事故双方已经约定互不追责,保险公司就不能再向负有损害责任的一方代为追偿了,所以即使申请到了保险金也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保险公司。比如下列这个案件,马某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陈某送医不治身亡,交警认定死者陈某全责,马某出于人道主义,自愿放弃向死者陈某家属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双方还签订了和解协议。后,马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了保险金41122.8元。保险公司发现双方的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后,起诉马某返还不当得利保险金41122.8元,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马某对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41122.8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判决书节选: 本案中被告马某自愿放弃向死者陈某家属求偿的权利,意味着其自愿承担相应损失,是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原告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的基础上已不复存在。被告马某对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41122.8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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