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流押条款无效纠纷律师 公证卖房委托书咨询 抵押权人有权卖房咨询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8-23 13:59) 点击:10 |
广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售房委托书有效吗? 咨询电话:18024521775,郑思琪律师解答:无效,属于流押条款。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通过签订《委托书》全权授权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产,相当于让渡了房屋产权人的全部权利;抵押权人未经抵押人同意即自行出售涉案房屋并收取房款,收取房款后并未告知相关当事人及对具体抵扣款项进行结算,实质上等同于将抵押房屋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所有,从而认定各主体所签订的《反担保抵押合同》及《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构成流押条款。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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