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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佛山,我是公司食堂员工,2011年11月签了3年合同,现在公司要把食堂外包给他人
我在广东佛山,我是公司食堂员工,2011年11月签了3年合同,现在公司要把食堂外包给他人我在广东佛山,我是公司食堂员工,2011年11月签了3年合同,现在公司要把食堂外包给他人,但是把我们一起转给食堂承包者,(未提前通知)我们的工资也由食堂承包者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主张原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地区:广东-东莞 分类: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12-03-06 15:12:02
提问者:ASK1331017783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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