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当今“小三”的张狂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1-06-21 18:27) 点击:1083 |
昨天接待了一个要离婚的当事人,向我诉说着这十来年遭遇丈夫背叛及小三折磨的痛苦!她自己身患八种疾病,自己的女儿也是精神近乎崩溃。 这让我想到前几天在新闻中看到的,“小三”向“原配”驾车撞去的报道。不仅感慨:是什么令今天的”小三“如此的张狂?! 细想来,归纳了几点:1.道德的沦丧。本人是个极其传统的人,对于婚外情,是不齿的。对于做为婚外情的一方,“小三”,我更是很难理解。一个别人的老公,竟然能据为己有,还能坦然的去争去抢,并不择手段!我想与之道德的浅薄不无关系。2.出轨男人的默许甚至支持。据我了解,很多出轨男人,不敢,不想去面对自己的原配,当小三紧逼其离婚时,其再三推托,实在拖不下去了,便暗示小三自己去解决。小三能如何解决?一个是精神上的,常见的便是骚扰,据我当事人介绍,常常半夜接到小三的电话,自己和孩子都被其折磨的精神恍惚。第二个便是暴力,有的是小三找上门来,有的便是新闻中报道的那样,竟然公然的开车撞人。当然,令人欣慰的是最终被追究故意伤害罪。 面对如今越演越烈的出轨,小三报复事件,本人总是气愤之余感到无能为力。如何解决?曾与多位圈子好友探讨过如何维护原配的利益的问题。都没有结果。除了国家能够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遭遇婚外情的破坏的原配们给予更多的经济补偿外。本人认为,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将其纳入刑法的范畴。目前我国刑法关于此方面的规定,只有破坏婚姻自由罪,但其又不含婚外情这类行为。我一个当事人曾说过这样的话:卖淫嫖娼,还会被劳动教养,公然的搞婚外情,性质比这恶劣百倍,竟然没有法律约束?!此话一出,我也是深有同感。说到底,婚外情与卖淫嫖娼并无实质的区别。小三们大多不是免费的,给予车,房,钱财都是正常不过的。即使有倒贴的小三,那男方便不是免费的了。如此分析,其性质与卖淫嫖娼无异。究其社会影响性来看,婚外情没有不害人的。没有孩子的伤害了对方,有了孩子的连孩子一起伤害。我的当事人孩子从小受其父亲婚外情的折磨,发育停止。需终身用药。看到这些,无不令人唏嘘! 作为律师,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命,看到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帮助她们。内心是非常的痛苦的!希望人们的道德意识能够增强,希望国家能够尽快的对这一恶劣的社会现象出台有力的措施予以治理!那时,我想没几个人愿意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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