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 刘某被刑拘三十余天被释放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10-22 16:48) 点击:901 |
案情简介: 2010年6月4日刘某因为他人在矿山干劳务,被某县公安机关以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刑事拘留,后又办理了延期手续。刘某的亲属于6月24日慕名到三门峡律师事务所找到赵双良律师,要求提供法律帮助,赵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于当天就和刘晓鹏律师赶往承办该案的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之后,又赶往看守所依法回见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就及时将自己的意见以《律师法律意见书》递交公安机关,在沟通无法达成意见且案件又被送至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批捕时,又向办理该案的检察机关递送了《律师法律意见书》。该案后经检查机关依法审查采纳了律师建议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刘某于7月10日被取保候审。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