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赵江龙
赵江龙律师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江龙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事故快速解决程序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8 11:50)    点击:295

  交通事故快速解决程序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俗称的“私了”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未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剐碰占了事故的多数。在实行当事人和解制度后,事故解决的方式简单了,毕竟停运损失的扩大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对于责任一方固然不利,但对于损失一方来说,即使事后能够得到赔偿,多数情况下不能全部弥补自己的停运损失。那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要求?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一、【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二、【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江龙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江龙律师,赵江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江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30471996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江龙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江龙律师主页,您是第1350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