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栋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进出口货物运输险投保指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5 13:43)    点击:168

  

  当一家贸易公司需要对一笔货物进行货运险投保时,首先要跟联系,通常是填制一张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接受后就开始生效。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以投保人的填报内容为准。

  填报保险单时要明确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名称:要按照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填写。

  2、标记:应该和提单上所载的标记符号相一致,特别要同刷在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符号一样,以免发生赔案时,引起检验、核赔、确定责任的混乱。

  3、包装数量: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包、件、捆以及数量都写清楚。

  4、货物名称:要具体填写,一般不要笼统地写纺织品、百货、杂货等。

  5、保险金额:通常按照发票CIF价加成10%—20%计算,如发票价为FOB带保险或CFR,应将运费、保费相应加上去,再另行加成。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因此溢额投保(如过高的加成、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投保金额等)是不能得到全部赔付的。

  6、船名或装运工具:海运需写明船名、转运也需注明;联运需注明联运方式。

  7、航程或路线:如到目的地的路线有两条,要写上自X经X至X。

  8、承保险别:必须注明,如有特别要求也在这一栏填写。

  9、赔款地点:除特别声明外,一般在保险目的地支付赔款。

  10、投保日期:应在开航前或运输工具开行前。

  投保货运险注意事项:

  1、投保申报情况必须属实;

  2、投保险别、币制与其他条件必须和信用证上所列保险条件的要求相一致;

  3、投保险别和条件要和买卖合同上所列保险条件相符合;

  4、投保后发现投保项目有错漏,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如保险目的地变动、船名错误以及保险金额增减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栋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栋律师,赵栋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栋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110097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栋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栋律师主页,您是第2455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