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博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29 11:02)    点击:600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博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博律师,赵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4944996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安律师 | 西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博律师主页,您是第2329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