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博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使用征用耕地补偿费?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29 11:01)    点击:773

 如何使用征用耕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博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博律师,赵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4944996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安律师 | 西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博律师主页,您是第2329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