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博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以什么为准?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3-23 16:14)    点击:116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以什么为准?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博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博律师,赵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4944996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安律师 | 西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博律师主页,您是第2405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