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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国
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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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200910140347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 手机:137-1531-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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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发生承租人把房屋使用权转交他人
详细内容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发生承租人把房屋使用权转交他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口头同意将房屋使用权转交他人,但后来出租人以此为由在合同期内要求加租,承租人是否可以拒绝加租要求?合同内未规定可加租条例。承租人拒绝加租之后出租人反悔拒绝承租人将使用权转交他人,承租人是否享有使用权转交他人的权利?
地区 广东-深圳
分类 经济法律-财税法律
询问人 ASK1437959648tin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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