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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万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失职渎职
被举报单位:万全县政府及万全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举报人:张家口市坤源鸿福苑小区三期全体业主 反映的主要问题: 万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问题上失于管理,误导购房业主,客观上为张家口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郭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合同诈骗案提供了便利,给业主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 反映的主要问题: 张家口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个人独资公司,开发建设张家口市坤源鸿福苑小区。小区共分三期,一二期已完工,但工程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三期未开建,但预收业主首付款近200万元,至今未归还。 在万全县国地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张家口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竟得编号为201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三期地块)。2012年3月29日,房地产公司向万全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双方于2012年3月31日签订《成效确认书》(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532万元)。《成效确认书》规定“竟得人交纳的竟买保证金,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在块的定金。”截止2012年6月16日最后期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出让人万全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15日向房地产公司下达解除合同通知书:该地块被万全县政府收回,房地产公司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时隔近一年后的2013年7月1日,房地产公司交纳出让金2040万元并得到收据一张: 收据 今收到张家口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入土地出让金20400000(贰仟零肆拾万元整)。 万全县财政局国库股 2013年7月1日 万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失职渎职主要事实: 1、 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不予公告 万全县国地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15日与房地产公司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但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公告,包括没有通过任何形式告知公众。而房地产公司隐瞒事实,继续预收公众购房首付款直至案发。三期业主首付款几乎全部是此时间点后缴纳的。 2、 违规收取出让金 万全县财政局国库股在合同解除近一年后,居然还收取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2040万元,此举打消了购房业主心中仅存的一点被骗的疑虑,相信政府的观念使大家不再考虑购房的风险。 3、 县政府对房地产公司疏于监管,甚至听之任之,严重渎职 开发商在2012年仅仅缴纳土地保证金 500 万元、售房证件不全(房地产公司当时出示的是假证件)的情况下,便在市内中心地带设立销售中心公开销售,铺天盖地的进行广告宣传,包括公交站牌,公交车内,广播电台、中煤张煤机公司公示栏玻璃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一违法销售行为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心知肚明,听之任之。而广大公众却被闷在鼓里,为他们走向被骗的深渊提供仰俯皆是的媒体支持。 4、 工作推诿不作为 为了捍卫和讨回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被骗三期业主两年来不停走访,累计几十次到万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得到的除了来回推诿扯皮、土地出让资料不予公开外,就是让业主通过法院解决,因为法院才有财产执行权,而政府没有,从而把政府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万全县法院和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表示三期业主的民事诉讼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把老百姓逼得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5、 答复自相矛盾 以下材料取自河北省信访局网站登载的万全县政府相关部门答复信访人的内容。 “犯罪嫌疑人郭平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4年3月17日被我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3日万全县人民检察院对郭平不批准逮捕,同日被我局取保候审。”这指的是三期问题。 “犯罪嫌疑人郭平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于2014年12月26日被我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30日被万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万全县看守所。2015年3月19日,我局将郭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合同诈骗案,移送万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郭平被逮捕是因为一二期工程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而“我局”两次以“合同诈骗案”移送万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第一次被检察院对郭平不批准逮捕后,第二次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此前郭平已经被批准逮捕并在看守所了。 其他的不再一一列举。 综上,全体业主认为:给鸿福苑三期业主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万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的动因也令业主们匪夷所思。为维护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为践行“老百姓再小的事,对政府来讲也是大事”的理念,我们全体业主恳请纪委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以规范政府行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业主们讨回血汗钱。 附:举报人名单 姓名 电话 孙长江 15831385171 孙少青 18931313106
地区:河北-张家口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5-08-04 1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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