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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为什么将炮火对准了贺卫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8-19 10:22)    点击:1654

  刘桂明按语:

  这几天,在网络上平地而升起了一场风波:那就是网络名人方舟子将质疑的炮火对准了享誉国内外、蜚声法律界的贺卫方教授。

  许多人不明白、不清楚、不理解方舟子先生为什么将炮火烧到了法律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来自各方的看法与观点吧。

  方舟子与贺卫方的江湖恩怨

  甄鹏

  一个是中国民主和法治的领军人物,另一个是中国最知名的科普作家、学术打假人。今年8月,二人突起纷争,引起学界和公众的关注。而所有的一切,与数年前的方舟子和杨玉圣争论有直接的联系,而且二者何其相似!

  一、打假巨人两相争,突然牵涉贺卫方

  方舟子和杨玉圣的恩怨始于2001年夏天的一次会见。因对“陈章良抄袭案”和网文版权问题产生分歧,两人不欢而散。当年7月18日,方舟子撰文批评杨玉圣“不负责任”。这些都属于正常的学术批评。但方舟子有些话,如“极其狂妄”,涉嫌语言攻击。(方舟子《关于〈谁玷污了象牙塔〉一文的说明》,新语丝2001年7月18日)进一步,方舟子指出:“这已足以证明‘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并非正直诚实之辈,而是个地道的小人。”(方舟子《“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的“学术规范”》,新语丝2002年1月15日)

  综观这一阶段,二者同属于打假巨人,却没有英雄惺惺相惜。杨玉圣可以被批评。方舟子的批评,有些属于观点分歧,尚待探讨;有些可能属实,杨玉圣有些地方可能不太严谨。而方舟子以粗暴的口气进行语言攻击,违反了学术批评和正常讨论的基本准则。

  2005年,方舟子撰文称:“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据我所知,他这几年出的著作也都是学术批评、学术规范方面的,并无美国研究方面的学术专著。请中国政法大学校方解释一下,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贵校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 (方舟子《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新语丝2005年12月24日)

  凭心而论,杨玉圣是个有才华有个性的人。他的专业水平,我没有研究没有发言权。他在学术批评上的贡献有目共睹。而他的强烈个性,丝毫不输于方舟子。最典型的例子是2006年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王玮教授发生论战,宣布与其本科老师山师大历史系陈海宏教授脱离师生关系。(杨玉圣《再答陈海宏教授——与陈教授脱离师生关系的声明》,学术批评网2006年1月6日)

  方舟子没有质疑杨玉圣的总体科研能力,只是说近8年来的状况。因此,方舟子的质疑是有道理的。杨玉圣没有正面方舟子的问题,反而说方舟子“胡搅蛮缠,一副痞子像。” (杨玉圣《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学术批评网2006年1月2日)如果在第一轮论战中,杨玉圣还保持了一定的君子之风的话,这次则大失风度。此后,二人的论争继续上演,已不再是正常的学术讨论。

  在批评杨玉圣的过程中,方舟子出人意料地把矛头指向了贺卫方:“我同时顺便也要问一下正在与杨玉圣联合打假、建设‘学术规范’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一个人8年来没有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专职从事与其专业研究无关的‘学术批评’,却能评上教授、当上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方舟子《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新语丝2006年1月2日)一周后,方舟子又批评贺卫方一稿三发。(贺卫方《就所谓一稿多发事致前身汉武帝》(附方舟子评论),新语丝2006年1月10日)

  二、时隔五年,舟子又出惊人语

  近日,方舟子再次就贺卫方发表议论,认为,“贺卫方是‘法学界的水货’,他在回应某网友‘自1993年来贺卫方没有在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文章’的话时说:‘既然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他是怎么当的北大法学教授?’”(萧雨《方舟子批北大教授贺卫方 引发微博“口水战”》,美国之音2011年8月13日,方舟子新浪博客2011年8月14日转载)作为回应,贺卫方整理出《1990-2010年间发表论文与评论目录》。(贺卫方新浪博客2011年8月14日)同时,他转载了两篇文章为自己辩解。

  方贺相争,影响巨大,众说纷纭。我是一个就此事发表意见的合适人选,因为我具备三个特点:第一,我对贺卫方和方舟子都非常喜欢,因此我的评价会比较客观;第二,我阅读了二人大量的文献资料,对二人都比较了解;第三,我同时熟悉法律和自然科学知识,对二者的专业领域比较熟悉。

  首先,我想回答第一个问题:方舟子有权批评贺卫方吗?毫无疑问,这个回答是肯定的。任何人,尤其是公共人物,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贺卫方作为当下中国民主、法治的领军人物,更应接受这种批评。他自己也说:“批评别人的人需要有宽广的胸襟接受别人的批评,哪怕这样的评论有些过于激烈。”(贺卫方《进入 “立此存照”后的几点感想》,其新浪博客2006年2月12日)

  但是,有些人就不能接受对贺卫方的批评。袁伟时在微博里说:“有人攻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刘桂明说:“他竟然对准了一个无论是学识还是学品都是一流的学者。我们实在无法理解!”(刘桂明2011年8月16日在甄鹏新浪博客上的评论)

  第二个问题:方舟子的批评有道理吗?大家知道中国的法律存在大量不完美、甚至不好的条款。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遵守这些不完美的法律,同时促进它们的修改和完善。大学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这个规定虽然不合理,例如评论和随笔同样可以表现作者的学术思想和成就,但应该严格执行。方舟子并不精通法律,但他凭的是严谨的科学精神。贺卫方这么推崇法治,决不应该破坏法律精神。

  贺卫方对中国法治的推动有目共睹,方舟子也承认。“方舟子对美国之音说,他并不否认贺卫方近些年来在普法工作和传播民主思想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他承认,这些工作很有意义。” (《方舟子批北大教授贺卫方 引发微博“口水战”》)但这并不意味着贺卫方可以不受现有规则的约束。如果他真正想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如果他对现有规则不满,他应该设法改变它们,而不是蔑视它们。

  第三个问题:方舟子的批评过分吗?任何批评,只要具有合理性,就应该认真分析、虚心接受。不能因为语言具有攻击性,从而全盘予以否定。评价方舟子的言论,有很客观的尺度,即是否侵犯了贺卫方的名誉权。贺卫方是法律专家,清楚地知道方舟子的言论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

  按照严格的标准和尺度,中国的很多教授都不合格,这里面有体制的原因。但体制的原因无论多么强大,都不能成为个人违法和免责的借口。这也是贺卫方一直倡导的。当然,我不支持方舟子的“水货说”。即便方舟子所说是事实,贺卫方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格教授,他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具有非凡的知识和勇气。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方舟子的批评过分了,但没有违法。

  三、打假未失手,可惜抓住一牛毛

  贺卫方是法学界的君子,方舟子是学术批评界的硬汉,二人的论争让人扼腕痛惜。刘桂明说,“本来,他专注于科学界打假即可。为此也受到了各界好评。”,“方舟子先生为什么要去质疑一个如此清醒、如此清白的法学专家呢?不明白、不清楚……” (刘桂明的评论)

  我能理解方舟子为何批评贺卫方。方舟子最敬佩的人是鲁迅。而鲁迅是没有多少朋友的,谁都批评。不能说这是鲁迅和方舟子的缺点,只能说这是他们的特点。方舟子其实很单纯,他的名言是:“见到看不惯的事情就批评,是你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方舟子《江苏卫视·百度2010年度网络沸点先锋奖获奖感言》,方舟子新浪博客2011年1月7日)我特别反对有人质疑方舟子的动机,相信与方舟子发生过论战的萧瀚也会如此。

  8月15日,方舟子指责贺卫方一稿三发。(《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的一稿三发》,方舟子新浪博客)这属于旧事重提。贺卫方以前做出了解释,但解释不全面,没有解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的那篇文章。期待着贺卫方勇敢地面对,回答方舟子的质疑。

  面对方舟子的咄咄逼人,贺卫方没有了五年前的风度。五年前,他说:“他(方舟子)的批评还是有助于我反思自己的学术行为,为此,我要向他,也包括那些费了很大力气挖掘我个人资料的网友们,表达自己真诚的感谢。” (《进入“立此存照”后的几点感想》)而今,贺卫方明显对方舟子不满,“想到这些,不免感到学界中的某些明争暗斗真是无趣的很。” (《1990-2010年间发表论文与评论目录》)

  方舟子经常说,打假重点要打名人的假,因为名人影响大。贺卫方虽然是名人,但他这些所谓的一稿多发和发表学术论文较少,即便属实的话,也只是最轻微的学术不端行为。方舟子这次打假也许打对了,但实在太纠缠于细节,只抓住了一根牛毛。许多学术剽窃、抄袭、一稿多发行为,不需要专门的学术知识,方舟子可以尽情跨专业打假。至于贺卫方是不是“法学界的水货”,则不能仅看几篇学术论文,方舟子最好倾听法学界的意见。

  (甄鹏.方舟子与贺卫方的江湖恩怨[Z/OL].(2011-08-17)[2011-08-18].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2847.)

  方舟子批评贺卫方,有没有道理?

  吴祚来

  写在前面:

  第一.方舟子还没有查询与有效鉴证贺卫方的学术成果时,就轻易地发表微博认为别人是法学界水货,这样使用侮慢语言,有损他人人格尊严。方舟子是科普作家(使用别人原创),如果就此简单认定他是个“科学水货”,他自己认同吗?

  第二.贺卫方的学术水平与任职资格,有北大法学院来认定,非专业的方舟子可以质疑,但要做好功课,一是了解北大对教授要求的年发表论文量,二是教授的论文发表量是不是唯一的标准?譬如主编杂志与发表有影响力的评论文章,是不是也算学术成果?当然还包括援教边疆。

  第三.教授的职责是教学,而非科研,科研是提升教授教学水平,增加社会科研成果量,但现在的高校驱逼教师发表论文,以谋求学术排名,如果要求贺卫方也以发表论文数量为唯一合格标准,方舟子在舍本逐末。

  第四.贺卫方在捍卫司法独立与尊严上,勇气与努力,学识与影响力,都是杰出的。他影响了我们这个时代法制进程,它对公民社会的启蒙意义更是重大。正如袁伟时教授所言,一篇有力量的书信与发言,有时胜过一百篇所谓的论文。

  第五.方舟子不追求形而上的价值,而在形而下的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不知道学术研究的终极关怀,而只知道像交公粮那样的量化评估,证明他只适合做一个科研统计员。

  第六.方舟子在自己微博里转用所谓北大学生对贺卫方的批评与指责,方舟子鉴定他是北大学生吗?内容属实吗?打假者如果故意引用假书信,是不是要道歉?方舟子是想搞臭一个人,显示自己力量与满足某种阴暗心理,还是想在国家学术制度改进上用力呢?

  近日,方舟子因批评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而引起网络热议,方舟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之所以批评贺卫方,是因为以下三点:贺卫方作为研究型公立大学教授,人们有权要求其出示学术成果公布论文清单,他不应对质疑表示不屑。北大法学院对教授岗位有具体的论文、招生要求,贺无视规定搞特权,对其他教师不公平。既然贺多年不从事学术研究而投身普及和社会活动,那就应该辞职全职去做。

  方舟子对贺卫方教授的指责是不严肃的,他没有在网上检索贺卫方学术成果,也没有出示北大教授学术量化标准,更没有得到北大法学院证实的情况下,就贸然指责他是法学界“水货”,这样的语言太过轻慢。方舟子在回应某网友“自1993年来贺卫方没有在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文章”的话时说:“既然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他是怎么当的北大法学教授?”当有学者提供了一份发表论文与文章清单时, 方舟子回应说:“其实那些基本上都不是论文,都是一些随笔、杂感、翻译、评论,甚至是一些演讲稿,跟论文没什么关系的。”我想追问的是,方舟子是怎么获得鉴定法学论文资格的?

  方舟子本人对法学没有研究,只能根据网友或一般学术研究规则,来评判贺卫方,并认为,高校由纳税人供养,教授就得公开自己的学术成果,以应对社会的批评。其实,学术成果的发表本身就是在公开接受批评。世界上没有哪个教授能秘密发表学术论文的。当方舟子指责贺卫方的时候,贺卫方要不要回应?不需要。如果方舟子觉得贺卫方不符合教授水平与学术失范,可以向北大学术委员会投诉,由学术委员会调查与回应。一个法学教授不可能看到一则网上微博,就连夜写汇报材料。

  所有的学术研究最终的价值都在体现在影响社会与关怀人类上,学术研究因此也有终极关怀。一般文章有没有可能其价值超出“论文发表”的学术成果?学术研究体现的是学术价值追求,而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专家教授学术价值体现在哪里,体现在社会影响力,公众认同,学界认同与尊重。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先生在微博里说:有人攻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贺卫方成了珍稀动物,这是中国有病的表征之一。100篇所谓论文也比不上贺卫方为捍卫法治而写的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书信。要是每一个省市、自治区都有十个贺卫方,中国的法治进程肯定会快一点。如果说一般学术论文是铜,那么贺卫方向社会贡献的,在袁伟时教授看来,则是黄金与白银。

  旅美学者、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质疑贺卫方教授学术影响的可参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等著名学府的教授在其论文和著作中对贺卫方学术成果的引用。仝宗锦随后又在微博中写道:“我从未否认贺老师论文不高产事实”,但贺卫方教授发表过一些出色论文,他还是“90年代以来译介国外作品最勤最力学者之一”。贺卫方在自己的微博中也介绍说:我完成了北大法学院对科研成果的要求,还主持院刊《中外法学》凡八年。本职之余,我还在媒体上发表数百文章,传播知识之外也为本院和北大赢得声誉。

  百年中国正处在第二次大转型过程之中,第一次转型是民国时期或五四时代,教授们主要工作一是整理国故,二是引进西学,第二次转型是改革开放之后了,朱光潜等先生大量的研究成果是译著与介绍,中国学界自成体系的学人极少,许多学术成果基于学术介绍与学术启蒙,因为中国学术界与西方学术界落差巨大,启蒙的学术意义与社会意义,地社会转型期都远大于头闭门造车式的纯粹学术研究。一位网友@诗风

方舟子指责贺卫方没有道理
在自己的微博里说得恳切:就中国现阶段法治状态而言,写1万篇学术论文都不如在法庭上争一次公平正义,要明哲保身,躲入书斋,我相信贺老师不知道可以写出多少方舟子要求的论文来,但又有何用?贺老师做的法治启蒙工作意义更大,动车事件他在微博上呼吁人大启动独立调查,开启民智,意义甚大。

  现在高校跟风式地奢谈研究型大学,事实上已异变为追求发表论文数量,一些评估机构按他们认定的学术杂志,按发论文量来评定高校学术排名,高校就只能通过补贴杂志版面费,来增加论文发表量,这与给食物打膨化剂没有两样。贺卫方教授也为此而担忧,他在微博中说:学术量化考核表明学术界已经乱了方寸,症结在于没有一种合理方式来评价学者的学术水准与贡献。中国从事人文社科研究和教学者达25万人以上,如何分配稀缺的高级职称等资源甚是困难。量化标准如此盛行,是因为这个标准最简单,只要数论文数量、字数就可以了…

  方舟子没有形而上的价值追求,只有形而下的技术认定,急于打击对方,有时不问事实,不做调研。方舟子批评或指责贺卫方,没有道理,他似乎在以北大法学院名誉院长的身份,要求贺卫方如此这般,但通过方舟子的追问,我们应该重新思考,大学教授与专家学者们的社会价值,对高校泡沫化追求论文数量,应该有所反思。高校更应该对教授实行代表作制度,量化的学术论文是无助于学术的真正进步、也不能衡量老师的科研水平。

  (今天东方早报发表时有删节

  东方早报文章链接http://www.dfdaily.com/html/63/2011/8/16/648193.shtml)

  我为什么支持贺卫方?

  吴祚来

  教授的公共关怀与学术研究

  2011年08月15日 07:25:30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3版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公民发言

  近日,网络热议一位知名大学教授的学术研究,批评者说,这位教授热衷于公共发言,而在学术研究领域贡献甚少,支持者却认为,大学教授不是公共关怀多了,而是有公共关怀的人,太少了,纯粹的书斋研究是有意义的,但不少教授一心想通过书斋研究,来获得学术身份与地位。

  现在的博客与微博里,更多的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与思考文化历史类的帖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有大量的成人特别是文化人、媒体人、法律人、大学教授、学者的话语主导了网络话语权,他们一方面提供了海量资讯,另一方面参与讨论与对热点问题的解读,三是将自己学科的知识,通俗化地搬运到网络上,使网络获得了严肃的知识含量。更有意义的是,大学教授或专业社会学者对社会问题的干预,使一些社会问题获得媒体与有关方面重视,促成事情的解决,从而推动了社会进步。譬如社会科学院农村问题专家于建嵘教授发起的“随手拍被乞讨儿童”活动,一些专家教授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推动改革和法治进程,均引起网络热议并得到高层重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急剧转型,难免有“酱油瓶子”不时倒下,需要有公共情怀的专家学者去扶起这些“瓶子”,否则仅仅只靠非学界的社会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显然难以获得足够的智力资源。

  当专家学者更多的通过博客与微博介入社会现实之时,既需要勇气与胆识,也需要专业知识以及时间精力与影响力。我本人曾经尝试着,改变社区饭店停车占人行道这样的小问题,写文章、发电邮、打电话给有关部门,与交管部门直接交涉,甚至向市政府投诉,所花的时间精力,不亚于写一篇五六千字的论文。而这种交涉还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只是让有关部门行使他们的职责,都如此之难。而更多的专业学者介入社会调研与干预,则要承担更多的风险,甚至会遭到利益当事方的打击报复。

  专家教授为什么要写论文,就是使自己有理论高度,通过研究前人成果,发现新问题,提供新思路,提出新观点,以服务于公共社会。其实当你介入社会现实问题追踪研究甚至干预之时,你会发现,这与写论文一样地需要搜集资料,寻找线索,提出问题,甚至要解决现实问题。而且能直接影响现实生活,使社会获得改良与进步。干预社会与有价值的书斋学术一样,都是追求价值,只是一个在小书斋,从书房到图书馆就可以完成,而另一个则在大社会,要走出书斋,要自带干粮,去一个未知的地方,不仅要考察研究,还要有所担当,使调研与介入出现积极的结果。

  研究机构与大学教授要不要学术研究,当然需要,但不能像农民交粮、工人生产产品数量一样,写出量化的论文成果。现在的学术生态并不很健康,一些学术论文并不是在追求质量,而是追求发表的刊物是否核心期刊,论文是不是可以带来职称与增加单位的学术数量,功利性极为明显。如果专业机构与高校不追求论文数量,而提倡论文代表作制度,通过少量的论文,要看到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又可减少学术腐败与泡沫化的追求,而这需要研究机构与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去行政化,要让真正懂学术又有学术品德的人,来决定论文评价。所以,与其批评个别教授学术论文数量少,不如关注一下现在的学术研究机制与体制之弊,提出建设性改善之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2f59890102drnm.html

  方舟子批北大教授贺卫方 引发微博“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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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谈分类: 访谈录

  记者: 萧雨 | 华盛顿  美国之音2011.8.13

  有中国学术界“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近日又盯上了北大著名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称其20年不发表学术论文,单靠时评、演讲没有资格胜任北大法学教授一职。也有支持贺卫方的网友举出例子,反驳方舟子的说法。

  留美博士方舟子,90年代中期毕业后曾在美国工作一段时期,后来回到中国展开其打假事业。他最近的一个目标,是在中国法学界很有一些名气的北大教授贺卫方。

  贺卫方主张中国的司法独立,致力于倡导司法改革,经常在文章和公众演讲中传播宪政及民主思想,被称作“中国启蒙文人”中的代表。

  而方舟子认为,贺卫方是“法学界的水货”,他在回应某网友“自1993年来贺卫方没有在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文章”的话时说:“既然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他是怎么当的北大法学教授?”

  * 方舟子:随笔、演讲稿不能算论文*

  方舟子对美国之音说,他几年前就曾质疑过贺卫方的某些学术不端行为。他说:“比如说把一篇论文重复发表了三次,而且是一篇好几年前的论文。所以贺卫方这 10几年来,近20年来已经基本不做学术了。”

  不过在网上力挺贺卫方的大有人在。一些网民很快在互联网上的期刊数据库中搜索出署名贺卫方的多篇文献。曾经师从贺卫方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哈佛法学硕士仝宗锦就在网上搜索出了贺卫方过去20多年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部分论文目录,其中收录了贺卫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的28 篇文章。

  对此。方舟子回应说:“其实那些基本上都不是论文,都是一些随笔、杂感、翻译、评论,甚至是一些演讲稿,跟论文没什么关系的。”

  *仝宗锦:贺卫方学术影响无庸置疑*

  不过,仝宗锦说,质疑贺卫方教授学术影响的可参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等著名学府的教授在其论文和著作中对贺卫方学术成果的引用。

  仝宗锦随后又在微博中写道:“我从未否认贺老师论文不高产事实”。但是他说,不可否认,贺卫方教授发表过一些出色论文,并且他是“90年代以来译介国外作品最勤最力学者之一”。

  方舟子对美国之音说,他并不否认贺卫方近些年来在普法工作和传播民主思想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他承认,这些工作很有意义,但是他认为,作为名牌研究型大学的一名教授,贺卫方的本职应该是做好教学和科研,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王利芬:方舟子应关注更有意义的事*

  对于方舟子有关贺卫方学术成果一事在微博上引发的“口水战”,优米网创办人、前央视著名主持人王利芬8月11日就在微博上“建议方舟子把精力、他不屈不挠的精神集中在一些更有意义的需要追根求源的事情上,比如说中国红十字会的帐目和723事情的真相。”

  王利芬说:“同意我的人请转发一下。”这条微博两天内被转发了近四万次。

  *方舟子:会继续扛学术打假的大旗*

  方舟子对美国之音说,他并非不关注社会上的其它热点问题,比如就动车事故,他也发表了一些看法。但是他说,这些毕竟不是他的专长。调查红十字会和动车事故真相的责任应该留给记者和司法机关,他还是要把学术打假的大旗继续扛下去。

  http://news.chinaunix.net/blog/2011/0814/1555350.shtml

  贺卫方有资格当教授吗

  发布时间:2011-08-16 作者:徐贲

  有人指控贺卫方,说他“20年不发表学术论文,单靠时评、演讲,没有资格胜任北大法学教授一职”。姑且不论这个“没有发表论文”的指控是否属实,单就当教授必须有“论文”而言,就是一种谬误的说法。论文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学问,学术刊物上的许多论文根本就与学问无关,也根本没有学术可言。教授是在大学里既教书又进行学术活动的人。贺卫方有资格当教授吗?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先了解什么是学术,以及学术与教书之间有些什么关系。

  一、学术是一种公共事务参与

  学术是探索和发现新知识的方法和过程。学术是手段,是为了发现新知识并将获得的知识用于社会普遍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公共事务参与。学术的理想与人的教育和公共事务参与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些目标包括实现人的平等、自由、尊严,以及尊重人的多元、理性、独立、创制。当学术无法帮助教育或其它公共事务实现这些基本价值目标时,当学术甚至不再能在公共领域中公开表现它的社会关怀和社会问题意识时,学术便不得已变成了它自己的目的。原本社会性的学术变成所谓的“纯学术”,要是学术对此麻木不仁、随遇而安,或者甚至反而沾沾自喜、自夸自赞,那么学术一定是出了问题。

  学术的社会意义在于知识的公共运用。学术不只涉及少数学者发现新知识,传播新知识的思想、言论权利,而且还涉及广大社会公众获得新知识、运用新知识的公民权利。思想的禁锢和言论的钳制是对这两种权利的侵范。当学术受到种种思想禁区、课题禁忌和“敏感词”管制的时候,首要的问题是思想自由,而不是所谓的学术纯粹性。

  今天,职业化的“纯学术”在中国所走的已经不再是启蒙主义时代浮士德的道路,而是一条权力政治市场经济时代的商品学术道路。它是和大学这个知识场所的高度政治化和经济体制化一起发生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事实上已经成为沃尔泽(Michael Walzer)在《正义的诸领域》中所论述的那种个别社会领域对其他公共生活领域(教育、知识、思想)的“宰制”(domination)。[i] 这种宰制使得其他领域中原本应当独立的领域正义遭到了破坏,也使得学术领域无法成为一个民主、开放、宽容、进取的学习型社会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学术的公共性就成为维护应有的公共生活正义的问题。学术是人的思想和创造的结果,是学术者个人在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公共群体中与他人共同拥有生存世界的方式。学术者选择了做学术这种与他人交往的方式,不只是出于知识好奇或好玩的理由,而且也是因为,做学术本身体现了人的公共生活和行动特征。做学术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生活、介入与他人共同生活世界、共同增进社会正义的方式。

  二 、学院里的学术

  人们今天所说的“学术”,常常指的是学术产品,尤其是像专著、论文等一类的文本产品。其实。这一类的文本产品并不总是具有学术价值。要了解什么是“学术”,就得先知道谁是“学者”,学者做什么,而不只是他们生产怎样的什么产品。 “学者”的所指在历史中多有变化。例如,在古代社会里,学者指的是从事手稿、典籍、宗教经文抄写的人员,而那些从事公众或私人写作行为的僧侣、演说家和政治官员也都可以看做是学者。到了中世纪,学者指那些正在接受古代文本研读训练的大学生。到19世纪末,在美国,学者主要指大学教授,而教授的“学者工作” 则包括教书、公民服务和有关的知识发现。20世纪,出现了以研究为主的大学,学科领域被划分界定,学者是从事专业学术研究的人,而学术则指符合这些学科论题和规范要求的研究产品。[ii]

  随着“研究”与“学术”之间形成特别的关系,“同行评审”成为衡量学术的标志特征。“同行评审”把学术产品交由领域中的数位“专家”评审,以获得专业认可。这种评审问题很多(有的根本就是形式主义),它的实质效果和价值一直颇多争议。尽管如此,在出版、学术资助、任职、提升等程序中,“同行评审”仍是正规的标准程序。由于这一“正式”程序的标准化,其它“非正式”的评价方式受到忽视或排斥。“非正式”评价往往来自公共社会,而非囿于单纯的“学院”或“学术”体制。许多人认为不应当贬低“非正式”评价的重要性,因为“最广义的‘同行评审’应当说是当人们就什么是新知识问题进行交流时,就已经存在了。这是因为,同行评审(无论是在[论文]发表之前,还是之后)都是建立知识共识过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对于科学知识的增长更是必需的。”[iii]

  同行评审最早出现在18世纪英国的自然科学界,当时所起的是营建和发展学者公共群体的作用,而这种群体则又是公民社会群体的一种形式。人们经常性地对新知识进行评议和交流,它本身就是一种平等和自由的交往方式。在科学群体中,参与者逐渐就研究的方法、语言、质量标准等等形成了评审的共识,这样的参与有许多是以“非正式”的方式进行的。今天的学术评审制度往往舍本逐末,抱住形式主义的专业小圈子,轻视或者甚至排斥学术在公共生活中的知识自由交流和公共群体构建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回归知识评审的公共价值应当兼顾正式和非正式的评审。这里的评审指的不只是个别专家的匿名评审,而更是让尽量广大的公众能公开发表对新知识的看法。

  同行评审要比学术刊物晚出世近一个世纪。最早的学术刊物出现于1665年, 是由英国皇家学会出版的《伦敦皇家学会哲学交流》(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当时是出于学者们互相交流的需要。早在1640年代,一些英国学者就定期在牛津大学定期聚会,并称他们的群体为“无形大学”,后改名为 “皇家学会”。当时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是通信,随着学会的成员增多,相互通信交流变得越来越困难,于是便出现了学会的刊物。刊物的主要目的是协助交流,不是发表研究成果。庇克(R. P. Peek)指出,当时学者做不做研究完全“是自愿的”,“早期的刊物数目很少,并不被当作学术成果非在那里发表不可的地方。”[iv]

  三、“学术刊物”上的论文未必都有学术价值

  学术刊物的最初作用是为学者公共群体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开放空间,刊物起到的是营建、凝聚学术公共群体的作用。纸质印刷传媒是它的技术条件,“[学术群体]成员由于信息和知识的交流而结合到一起。科学由于两个原因而非常依赖于印刷文字。印刷文字可以将结果、观察、交流、理论等作为公共记录永久保存,也为批评、辩驳和提炼事实而提供机会。”[v] 今天,印刷文字的这两种作用已经越来越多地由电子传媒来补充或者代替,但传媒的公共性功能没有变,都是为了让尽可能广大的公众(the publics)参与到信息和知识的交流中来。不幸的是,今天的印刷学术刊物所起的“学院奖励制度”作用超过了公共知识信息作用,更令人担忧的是,“刊物出版已经大大地从学术社群转移到出版者那里,……形成了不同出版者间的等级制度,”学术成果变得前所未有地依附于这个外在的等级制度。[vi] 在国家政治权力意识形态管制控制出版业的情况下,出版者为了自保、怯于经济惩罚而贯彻和放大政治审查意图,为虎作伥,宁错毋漏,说真话的学术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祭品。

  以发表刊物、出版社等级为标准的知识体制注重的是一种非常狭隘的利益行为, 为升职、经费、奖励而进行的各种学术评审往往排斥“非专业”(跨学科、公共问题、大众媒介、报刊)的思想产品成果。学术委员会和资深学者在对新入行者,尤其是青年教师进行学术指导时,明确要求他们以小圈子专家同行为意向读者、鼓励他们在读者很少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以显示“优秀”的学术品质。这些 “资深学者”在学科里担任的往往是“学科守门人”的角色。和其它的行业一样,大学的专业领域也是由三种不同角色的个人构成:守门人、专家和初学者。守门人精英层的形成受到政治、声望和职位任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必须在特定的决策机制中才能起作用。守门人是行业或职业的精英,他们不只是本学科的业务带头人, 而且还是职业内变化的主导者。[vii]

  在美国,狭隘的学科学术模式是在1815至1915年间形成的,它的特点是培养思想精英和以精英文化传承者为主要目标,追求一种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研究。[viii] 19世纪的美国大学因此鼓励教师避免“社会、政治、道德和宗教问题”。[ix] 随着20世纪进入群众社会时代,这种精英模式已经不得不发生巨大而彻底的变化。

  四、大学是教授给普通大学生上课的地方

  教育普遍化的趋势改变了民众接受信息、相互交际的方式,改变了他们在社会中的工作机会、消费方式、对政治宣传和社会政策的理解方式,等等。威尔士(H.G. Wells)在1920年代写道,“从来也没有这么多能阅读的群众,以前分割读过书的(readers)和文盲群众之间的那道鸿沟现在变成了不同教育程度之间的些许差别。”[x] 爱略特(T. S. Eliot)认为,扩大教育的结果只会生产半吊子的读者。他写道,“毫无疑问,就在我们急急忙忙想要每一个人都受教育的时候,我们正在降低教育标准,…… 我们在拆毁古老的大厦,腾出空地来,好让未来的野蛮游牧民族有地方安营扎寨。”他建议,将英国和美国的大学生人数砍去三分之二。[xi]

  二战结束以后,现代社会知识和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大学发生了更为彻底的变化,大批退伍士兵作为学生进入大学,大学不断扩招学生。这种情况与中国目前的大学扩招有不少相似之处。大学接纳了许许多多本来读完高中就算完成了教育的学生,大学教育中学化成为不可避免的后果。但这并不就一定是坏事。如果我们把扩招的目的或效果看成是提升民众的普遍教育程度,而不是扩大知识精英的人群,那么,扩招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大学原先的精英知识模式却是再也不可能维持了。在美国,精英式的纯学术模式在1980年代的“专业主义” (professionalism)批判和1990年代的“重新界定学术”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否定。人文和社会科学的教师对“重新界定学术”问题的关注和讨论最为热烈。学术不仅涉及什么是可以当作“学术成果”的产品(是单指论文、专著,还是兼指讲稿、教案或者别的),而且也涉及对学术的奖励制度(评级、升职、名誉、课题经费等等)。越来越多的教育界和思想界人士认识到,现有的一些学术评定流于形式,忽略学术的社会功用,尤其是忽略学校里的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当今大学的一大弊病。

  五、重新界定学术和教授

  “重新界定学术”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研究”与“教学”的关系,这是因为,现今学术场域主要就是在大学。大学的学术奖励制度重研究、轻教学,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动机也不相同。例如,学校行政领导和校董会大多从学校的开支着眼,认为教师多做研究会不利于教学量,多做研究会导致增加教师和提高学费。不少教师由于同时感受到研究和教学的压力,也希望减轻研究的负担。[xii] 大学教师压力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必须有什么样的研究才算学术成果。1989年的卡内基基金会调查发现,在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中,73%的教师认为,最受认可和奖励的学术是在评审制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在有名气的出版社出版著作。[xiii] 另一项研究表明,发表物之间还存在着4种不言而喻的“等级”。第一是“课题对象”:理论的在上,教学的在下。第二是“研究方法”:原创在上,二手综述次之,带个人性质的又次之。第三是“出版种类”:专业刊物和大学出版社的在上,非专门的、教学或教科书在下。第四是“评价方式”:同行评议在上,社会、媒体评议在下。[xiv]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学的学术评审大致相符。不同的是,美国大学从1980年代已经认识到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中国大学在21世纪,居然却还人在把它当作一种理想规范来随便断言谁有资格当教授。

  教授的主要工作是教授,也就是教书。有人挖苦道,对于在大学里不用教书的教授来说,大学是一个很舒服的地方。他们有的成为不用为普通学生上课,到处周游“讲学”,享受“超一流”待遇的“名教授”,有的成为管思想,管教授,自已没有能力教书,却有权决定谁可以提升为教授,谁不可以提升为教授的“学官”。只有这种在大学里不教书的人,才是不配在大学里当教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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