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养吾浩然之气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9-22 09:45) 点击:194 |
律师,一个与谎言相伴的职业,一个时时面对“罗生门”的职业,一个不得不面对人性卑劣的职业。——同样的问题,截然相反的陈述。律师要做的,是运用证据及规则,营造与自己当事人陈述相一致的“法律事实”。——这是一个应该需要高智商的游戏,这也是一个时常拷问律师道德底线的问题。顾城的诗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古人说:“吾养吾浩然之气”——律师这个职业,既不应该是天使,也不应该是魔鬼。律师的角色是运动员,遵守运动规则并创造好的成绩是运动员最高的道德标准,只要不服用兴奋剂、不买通黑哨、不伤害其它竞争对手。但律师个体,却是有人格的高下之分的。往往,不是律师选案子,而是案子选律师。 近年来之所以遇见的都是令人尊重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是因为那些案子在当地都是相当有影响力的案件。而当我偶尔碍于情面,接下一些未必那么有影响力的案件,接触一些正在奋斗中、迫切需要迎合当事人的律师时,有些事情就不那么值得尊重甚至让人不齿了。对这样的对手,倒不妨适当予以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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