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婚后有一子,现27个月。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孩子父亲没有照顾过孩子,抱孩子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从我怀孕到现在,孩子父亲曾多次因为生气离家出走到他父母家住,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少则1星期,多则2个月。最后一次吵架他把工资卡拿走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已经有3个月了。孩子19个月的时候我上班了,上班面临的工作压力大,外加只有3个月的时间准备职称考试,每天上班下班到家哄孩子玩哄孩子睡觉后,再爬起来学习,没有多余精力管孩子父亲,由此发生争吵,被孩子父亲及他父母污蔑我出轨。孩子父亲逼我说离婚,并同意与我去协议离婚,去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与我挣孩子扶养权,我不给并说“不给我孩子今天就不离婚了”他妈听后追着我并当众侮辱我人格。我现在带着孩子住在我父母家,我们结婚后一直单过,现在他父母住在我家不走,不让我回家,孩子的物品现在都拿不出来。请问:我现在想起诉离婚,我都可以争取到哪些权益?财产怎样分配?有扶养权方可以多分财产吗?房子是婚前他家的,家电都是我娘家给买的。第二个问题,我想要孩子的扶养权,都以什么条件为依据?我的收入比他少,但他爱喝酒,他有选择困难,拼音阅读差,这些可以算争夺条件吗?我婚前有个人房产,这样我能争取到扶养权吗?第三个问题,他的父母现在住在我家不让我回家和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第四个问题,我现在拿不到结婚证,可以去起诉吗?起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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