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一点多,我驾驶一辆手续齐全重型自卸卸车在县级公路上与一辆横在马路中央和另一辆货车装货的叉车相撞,造成叉车臂上掉下两个人,一个掉在我的车下面死亡,一个掉在路边重伤。现场没有任何警示灯光【包括当时他们自己的行车灯光】和警示标志。叉车也没有驾驶证件。交警定我主责,然后把我直接关进看守所,我托别人服役交警,但市交管局说伤者已起诉我,法院并已受理,复议无效。最后我在看守所关了四个月。家人着急赔付了对方,法院开庭时我拒绝签字,但是法院说不签字还要据需关押我。还劝我说为了家人让我忍了,没办法我只好签字,最后判了我缓刑两年。可现在交警又要吊销我的驾照,驾照是我家庭生活来源必须的,请问我还有办法推翻交警的责任认定或能想办法保住我的驾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