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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前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31 11:11)    点击:643

  

  勘查前事故现场的保护

  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从而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依据。如果事故现场破坏了,可能导致交通管理部门不能正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事故责任,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维护。

  车辆痕迹及其他散落物品痕迹保护

  1、应在现场清楚标记停车位置,尽量保持车辆在肇事中的原始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拉紧手制动,开启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在制动拖印前置放警示标志牌,以免其他车辆对现场物证的破坏或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然后迅速向警方报案。

  2、做好对车辆制动印迹的保护,正确的做法是从路面显示的制动轮拖印迹开始,用粉笔或砖头、石块标记出左半中括号“[”,印迹终点用右半中括号“]”标示。如果事故车辆未移动,只标记制动印迹开始点即可。

  3、其他物品的散落痕迹也很重要,应同时用粉笔等进行范围标记,并对大的物品进行详细的标注。比如玻璃、货物等散落物品。

  对受伤人员及现场遗留物品保护

  交通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在交警到达现场前,未受伤一方或者受伤轻的一方应尽快拨打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在医护人员去抢救伤员的过程中,难免会让现场受到破坏,故需要尽量努力将现场保护原样,对破坏处应当向到达的交警说明。

  对伤员倒卧方向位置及现场遗留物品的保护(伤者血迹、随身物品、汽车掉落漆片、灯罩碎片等),可用粉笔或石头、砖块在伤员倒卧位置及遗留物品的边缘圈定下来,必须标记清楚伤员倒卧路面的头、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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