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张惠清
张惠清律师
内蒙古 乌海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惠清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江西行人闯红灯处罚提高至20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10 14:58)    点击:179

  江西行人闯红灯处罚提高至20元

  记者了解到,经过一审和二审,该《办法》进行了多处修改,撤销了部分条款,并加重了对于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力度。

  行人闯红灯处罚翻倍

  《办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穿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或者通过铁路道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将被处以10元罚款。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处20元罚款: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或者兜售、发送物品。

  另外,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处50元罚款: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扒车、强行拦车、追车、抛物击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此外,《办法》还提出,城市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的,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罚50元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该《办法》新增了一些处罚内容,其中提出,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出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将处20元罚款。

  同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处罚标准由此前的20元提高至5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或者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由30元提高至50元。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处罚 50元。

  机动车妨碍通行罚150元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办法》也新增了一些处罚条款。其中,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处罚150元。

  同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或者在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惠清律师提供“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惠清律师,张惠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惠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4830578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惠清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乌海律师 | 乌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惠清律师主页,您是第854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