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成功案例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01-22 12:07) 点击:381 |
河北省××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小区×号楼×单元×室。 委托代理人:张彩云,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小区×号楼×单元×室。 本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刘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为廊坊市××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双方各占50%股份,并于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继续履行《股份收购协议书》,被告于2013年12月30日前协助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别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2400元,原、被告各负担12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次日起二年内。 审判员 ×××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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